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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企业标准咨询

发布日期:2011/12/16 14:43:23 访问次数:7579

起草企业标准咨询

 

一、    目前河南食品QS认证企业标准备案涵盖的范围?
没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有卫生部批文)、新资源食品(有卫生部批文)等。
高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等。

二、    企业标准备案的受理部门(管理部门)?
河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来的卫生厅。
三、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具体指标?
1、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时,企业标准中应当有一项或多项食品安全指标的严于幅度应当大于或等于20%。
2、食品安全企业中其他如容量、厚度等非食品安全指标不属于备案范围。
四、   企业标准审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河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按规定填写);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产品检验报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1、普通食品不需提供检验报告;
2、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应提供检验报告;
3、企业标准制定特征性指标的应提供检验报告。
(五)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保健食品备案须提供产品批准证书;
(九)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如:引用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
(十)申办代理人须有食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提供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企业)。
以上材料一式八份。
新建厂或其他原因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可暂不提供,但企业应说明情况。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生产备案产品的证明材料。
※企业需网上提交标准文本,传真《食品企业标准审评申请》,并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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