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038283232;
0371-56789370
微信:15038283232
发布日期:2011/12/17 21:29:41 访问次数:6574
1、该表封面右上角框内的内容由省卫生厅填写,其他内容均由企业按填表说明要求打印填写,注意不要漏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印章。
2、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对比情况表中,应当如实注明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含助剂)。生产工艺要求应用文字简要描述,如为参照相关生产规范的,可以填写“按××规范(注明标准号)执行”;终产品可以使用“符合××标准第×章规定”来代替。其它内容项,如何有严于或宽于参考标准的应当注明具体项目和幅度。没有内容的项目栏应当用“/”表示。
上一信息:代办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咨询
下一信息:起草企业标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