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038283232;
0371-56789370
微信:15038283232
发布日期:2011/7/31 8:58:17 访问次数:3134
质检办食监函〔2010〕830号
关于肉制品有关问题的复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肉制品有关问题的请示》(京质监局〔2010〕9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肉制品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意见,现函复如下:
根据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对肉类制品进行预包装是生产工序的重要环节。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一次工序完成各类规格的预包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进入流通环节的生产企业制成品,依法应当由该环节监管部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