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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7/2/28 0:45:16 访问次数:35581

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

我司不受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备案管理,具体原因下面解释。对于一些新创业者和一些自认为规模比较小的微型企业,有扩大经营或者规范经营的创业者,只要满足450平以上厂房,厂房不在居民区或村子附近,就可以联系我们咨询办理正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第一批)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受该目录限制。

小麦粉、面粉

大米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粉条、粉皮、粉丝

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皮、豆腐干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小磨香油

糕点:除面包、裱花蛋糕、月饼以外的糕点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花生、炒瓜子等坚果炒货食品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糁、玉米粉

二、法律依据

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2012版)

三、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乳制品、白酒、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

(二)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

(三)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

四、发证对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个体工商户

注意:新食品法公布后,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河南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一直没有公布实施,所以基本不能备案。

五、小作坊销售范围

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不得超出乡镇行政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销售。

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不得使用定量包装。

不能进入淘宝网,京东网等网络销售平台。 

工作时间: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038283232;

0371-56789370

微信:1503828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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